高雄一名林先生投訴,應徵通訊行的網銷人員,他說賣了手機跟耳機,對方沒給8百元業績獎金,還說通訊行要求簽兩年約,沒達標每個月要付2500元,對此,通訊行大方回應,業績沒給是因為客戶手機退貨,另外,所謂的兩年約其實是會員契約書,看對方是否要當經銷會員,還說當事人找來員警到場,警方表示是雙方分紅認知差異。
14號晚上九點多,林先生帶著警方來到通訊行,怎麼一回事。投訴人林先生:「層層的套路關卡,疑似有詐騙的嫌疑,這次的成交,是可以拿到800元的業績獎金,可是店家一毛錢都沒有要給。」
原來,林先生指控這間通訊行,這個月9號通知他,10號來面試當網銷人員,他用網路po文賣出耳機跟手機後,店家卻沒給他800元業績獎金,對此,業者有話要說。
當事通訊行業者:「確定有要做網銷,我們會匯給你們,那也會算這個月的業績獎金,那沒有的話,因為不管怎樣,我們會給他超商券的50元是免費的,昨天他也有拿走。」
業者說,林先生賣出的手機被客人退貨,有跟當事人講清楚,但林先生又說,他不做了,是因為通訊行要他簽2年工作合約,還說沒達標要月付2500元,通訊行直接拿出林先生說的工作約,就是這個會員契約書,會教導維修和包膜,入會費5萬,分期月收2500元,達標就能抵會費。
投訴人林先生:「如果沒有達成業績的話,每個月一樣要付2500元的費用。」
當事手機業者:「有確定要做網銷,就我們會給他(產品)經銷價,裡面還有包含免費學習,維修跟包膜的課程是免費的,我們就在找業務啦。」
業者認為是雙方認知有問題,對方來面試時有清楚說明。
高市三多路派出所所長盧志明:「與通訊行間,因銷售手機配件分紅認知差異,引發糾紛,林姓民眾與業主現場說明,無意見後離開現場。」
高市勞工局主任秘書 皮忠謀:「你不要簽署任何不了解的文件契約。」
林先生認為,他應徵的是網銷人員,通訊行卻說是會員經銷商,在網路賣通訊產品,不需要囤貨,雙方各說各話,勞工局也提醒民眾,找工作時看清楚事項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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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