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妻與丈夫結婚超過30年,但2020年時,女兒在轎車的行車紀錄器中發現,爸爸曾經前往摩鐵開房間,對方也坦承外遇,後來女兒又在車上發現摩鐵集點卡,便將事情告知媽媽,人妻氣炸向小三提告,沒想到最後因為一個理由,人妻被判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一名女子看行車紀錄器時,發現爸爸出軌。(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黃姓人妻與丈夫於1989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2020年8月,女兒檢查爸爸轎車車況時,意外在行車紀錄器中發現,他曾與李姓女子到汽車旅館開房間,詢問後證實此消息,不過爸爸除了道歉,也承諾不會再與小三聯絡,因此女兒便沒有深究,也沒有告訴媽媽。
不料,2020年12月底,女兒在爸爸車上發現摩鐵的集點卡,2人發生爭執,女兒將詳情告知媽媽,黃女憤怒不已、夜不能寢,最後於2022年3月離婚,黃女向李姓小三提告求償70萬元。李女表示,她與黃女的丈夫是透過同學會相識,不過她並沒有和男方單獨約會,也不曾傳過曖昧訊息,不懂為何黃女和她的女兒要鎖定她進行攻擊,還冒用她的姓名和頭像申辦臉書帳號,用來亂加她的同學好友,甚至利用假帳號發文,編造她和黃女丈夫上摩鐵的劇情,李女表示,黃女丈夫曾要求妻子約束女兒的行為,但對方卻放任不管,2人才會走上離婚一途。
▼爸爸坦承曾與小三開房間。(示意圖/Pixabay)
此外,母女倆在家中抽屜尋獲保險套,聲稱是出軌證據,不過法官認為,一般家裡出現保險套尚合常情,不能據此就認定出軌;法官也指出,女兒蒐證行為相當細微,爸爸的床頭抽屜、車內旅館集點卡都有拍照存證,但最關鍵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卻未留存,顯然有違常情,審酌正宮舉證不足,判其敗訴、李女免賠,全案可上訴。
▼黃女與丈夫於2022年3月離婚。(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