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薪家庭越來越多,不少父母都會找保母照顧孩子,不過,領有證照的某蔡姓保母全天托育一名男童,有一天發現他發燒、食慾不振,卻未通知父母也不送醫,男童最終因嗆食而窒息身亡,北檢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蔡女,法院判決也出爐了。
▼北檢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蔡女。(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判決書指出,新北市的某蔡姓保母於2019年12月5日起,全天托育一名男童,2021年2月2日晚間,當時一歲多的男童出現食欲不振的情況,他只喝了120cc的羊奶,少於平常240cc的量,於是蔡女用耳溫槍測出男童發高燒38.3度,但卻只是餵他吃退燒藥,降溫後讓他就寢,並未通知家長也沒有送醫。
蔡女沒有頻繁觀察男童的身體狀況,到了隔天上午6點多,她發現男童失去呼吸心跳,第一時間卻不是報警、通知家長,而是先撥打電話要求呂姓同事到場幫忙,才抱著男童搭計程車前往醫院,經過醫師確認,男童已經死亡多時,解剖鑑定結果為男童生前嗆食,導致呼吸道吸入食物,肺臟有發炎細胞浸潤,最後因窒息、呼吸衰竭而死亡,男童來不及長大就離開人世。
▼蔡女抱著男童搭計程車前往醫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蔡女庭訊時辯稱有替男童急救,還說她家離醫院很近,直接抱男童送醫會比打119還快,由於家中還有其他幼兒要顧,才請呂姓保母先來她家顧小孩。不過,檢方函詢保母協會及社會局後,發現男童發燒當下,保母應通知家長,若有醫師所開給該名嬰兒的處方箋藥物才可餵食,否則應立即送醫。
▼蔡女辯稱家中還有其他幼兒要顧,才請呂姓保母先來她家顧小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起訴主張,蔡女當時先要求同事到場,有延誤就醫之嫌;法官則認為,即使馬上送醫,也無法改變男童往生的事實,但蔡女前一晚只餵男童吃退燒藥,沒有觀察他的狀況,造成家屬失去親人,的確有疏失,臺北地方法院將蔡女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