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SOD劇情?高雄一名就讀軍校的小鮮肉阿億(化名),被父母告誡要以課業為重,到大學再交女友,沒想到阿億不但交了女友,還找上女友的媽媽發生不倫戀,最後兩人雙雙遭到阿億「無緣的岳父」提告,超慘下場出爐。
▼軍校鮮肉與女友媽媽大搞母子戀。(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夫與妻子胡女在2001年7月14日結婚,生下2名子女,其中一名是阿億的女友,阿億在2020年7月與他的女兒交往,成為男女朋友,而阿億經常參與一家人的家庭聚會,人夫一家也對阿億視如己出,從同年10月開始,人夫覺得阿億與妻子的互動很不對勁,直到12月在人夫追問下,妻子才坦承與阿億發生「母子戀」。
人夫看到妻子與阿億的對話紀錄,兩人在IG、LINE上互傳煽情對話,兩人以「老公老婆」親暱稱呼彼此,「老公我好想你,剛剛一直想著進去摩鐡的畫面,溫柔的霸道,好舒服」,阿億也沉浸其中「很懷念,超想要的,很想進去」,妻子還自拍影片給阿億,好讓他在軍校時排解寂寞。
綠光罩頂的人夫警告妻子斬斷戀情,但愛的火熱的兩人依然故我,於是心死的人夫在2021年1月與妻子離婚,並向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但由於阿億事發時未滿民事成年的20歲,因此阿億父母必須連帶賠償。
▼人夫看到對話紀錄氣炸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阿億否認與女友媽媽發生母子戀,胡女方面卻是大方承認,還說自己在離婚時已經放棄剩餘的財產分配權(約200萬元)來達成和解,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應該不需要再賠償了。阿億父母方面表示,早就勸兒子不要太早交女友,結果交女友就算了,沒想到兒子會與女友媽媽有不正當關係,甚至還害人家離婚,自認已經盡了管教責任,不該連帶賠償。
▼妻子認為在離婚時就已經賠償過了。(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對此,法官根據兩人的對話紀錄、不雅影像等事證,認定阿億確實侵害人夫的配偶權益,判阿億與父母需賠償人夫40萬元、阿億與胡女賠償40萬,合計8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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