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吳姓婦人22年前到淡水一家醫院待產,卻因為麻醉問題導致婦人終身癱瘓,院方承諾會負責照顧,沒想到四年前,護理人員幫吳姓婦人洗澡時,造成婦人燙傷,最後婦人「敗血性」休克不治,家屬氣得提告,現在最高法院判決,院方和護理師等人必須賠償3百4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