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洩民眾個資13年 健保署女科長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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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健保署驚傳有內鬼外洩民眾個資!已退休的主祕葉逢明及在職的承保組科長謝玉蓮、承保組職員李仁輝涉嫌從內部系統偷查民眾的健保個資;對此,台北地檢署昨(9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搜索3人的住居處及辦公處所,全案朝反《刑法》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機密等罪偵辦,除謝女以10萬元交保外,其餘2男為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昨天搜索3人的住居處及辦公處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台北地檢署昨天搜索3人的住居處及辦公處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葉逢明昨日深夜移送北檢時複訊時,面對及者提問均不發一語;至於謝玉蓮、李仁輝則於今(10日)凌晨被移送北檢複訊,2人也是一路無言以對,甚至見到記者更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風,謝女因包到眼睛看不到前方,在進到法警時頭還撞到門框發出很大的聲響。

已退休的葉男及仍在職的李男分別於今日凌晨0時至4時許結束複訊,因檢方仍有疑點待查,暫時將2男「無保請回」;而謝女則是於凌晨4時許訊後,被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諭令10萬元交保,使案情急速升溫。

▼3人涉嫌洩漏民眾個資。(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3人涉嫌洩漏民眾個資。(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據悉,全案是因健保署人員匿名檢舉,調查局接獲情報後進一步追查,發現葉逢明、謝玉蓮、李仁輝涉嫌在2009年到2022年間,將健保被保險人的資料洩漏給他人,不過究竟洩漏多少筆、洩漏給誰,仍待進一步清查。

對此,健保署昨日晚間回應檢調搜索及約談相關人員,「係為調查本署人員利用權限查詢資訊系統資料涉及洩密案,目前全案尚待釐清,本署尊重並配合司法調查,如有同仁涉及不法案件,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

據《自由時報》報導,謝女被檢調查出,偷查的健保個資被害人疑似包含警察、調查官、移民署官員等可能涉及國家情報工作法所規範的「情報機關人員」,因此涉及「刺探或收集」國家情報資訊等罪嫌,但仍缺乏洩漏或交付給包括中國在內等敵對勢力的事證,暫時僅止於「偷查」。

小檔案─《國家情報工作法》
  • 第8條第1項規定,「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毀棄、損壞或隱匿」
  • 第30條規定,「1、違法洩漏或交付第八條第一項之資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違法刺探或收集第八條第一項之資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違法毀棄、損壞或隱匿第八條第一項之資訊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4、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5、因過失犯第一項或第三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第30-1條規定,「1、從事間諜行為而洩漏或交付第八條第一項之資訊於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洩漏或交付為第八條第一項以外應秘密之資訊者,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從事間諜行為而刺探或收集第八條第一項之資訊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所刺探或收集為第八條第一項以外應秘密之資訊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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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鏡週刊)

健保署 個資 科長 交保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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