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稱為「胎哥鬼」(骯髒鬼台語)的嫌犯涂明朗,在過去22年內犯下至少11件竊盜、性侵案至少8起,可能是國內同時犯下住竊和性侵案最多的歹徒,最終遭台北地院一審判26年8月。
▼涂明朗被捕時窩藏在芝山一處環境惡劣的收容所。(圖/翻攝畫面/鏡週刊)
嫌犯涂明朗是當時許多被害女性的夢魘,他犯案時間多為清晨,趁被害人睡覺時偷摸,且涂男犯案後還有一個習慣,不論他把體液留在哪裡,總是會拿起衛生紙或是毛巾擦乾淨,然後再將用過的衛生紙團留在現場。
根據警方資料顯示,民國87年至103年間是涂嫌作案的高峰期,地點集中在台北市中山、大安與萬華等區域,他特別鎖定低矮樓層公寓,或周邊有消防通道、狹隘窄巷,利於隱蔽和逃逸,且他都是利用夜間徒手攀爬排水管,一旦順利摸爬入室便會手持刀蒐刮財物,更會直接性侵單身女性。
▼涂明朗曾有過一段婚姻,與前妻育有2子。 (圖/翻攝畫面/鏡週刊)
涂嫌2000年8月4日凌晨,侵入台北市中山區某處學生分租宿舍,見到A女熟睡,逼迫她脫光衣服,女學生抵抗未果,最後遭性侵得逞,涂嫌將用過毛巾棄置陽台後逃逸;9月5日凌晨,涂男又爬入台北市士林區一處房間,直接掐住熟睡B女的脖子,並強迫對方與他發生性關係,否則要殺她,最終涂嫌性侵得逞,擦拭完後,將衛生紙丟棄現場便逃逸;9月12日凌晨,涂男又溜到C女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租屋處,先拿隨身攜帶的刀重擊C女然後性侵,事後以衛生紙擦拭後,丟在床頭才離開。
2003年2月5日清晨,涂嫌跑進D女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的住處,趁她熟睡時撫摸她,D女驚醒後遭棉被摀住嘴,涂男再以刀恐嚇性侵得逞。
2005年7月8日清晨,涂男侵入台北市中山區G女的租屋處,左手持刀、毆擊G女,恐嚇「不要叫,再叫就殺死妳」,性侵得逞後逃離現場;2005年7月27日凌晨,涂男又侵入大安區1名女藝人的住家行竊,見到當時只有女外傭(H女)在家,先用刀柄敲擊,性侵後還拿了2000元給對方再離開,女外傭遭到羞辱後,辭職返鄉療傷。
▼警方逮捕涂明朗時,僅搜出245萬元贓款。 (圖/翻攝畫面/鏡週刊)
全案發生重大轉機是在民國106、107年間,刑事局鑑識中心指紋庫進行更新和升級,根據103年與105年間北市大安區與士林區住宅竊盜案採得的指紋和DNA,在綜合比對下,發現十數筆住竊和性侵資料與涂男相符。然而,警方擔憂的是,涂嫌性慾極強,每次作案遇女被害人幾乎未曾放過,只有在93年侵入北市吉林路民宅時,因被害人男友返家,嫌犯才即時逃逸,因此警方懷疑有許多被害人未曾報案,或遭吃案而形成「黑數」。
所幸,涂嫌在100年後,即未再犯下同類型的性侵案,警方也懷疑嫌犯應年逾50多歲或近60歲左右,已非年青力壯之徒,只著重於竊盜,而讓涂嫌遭逮的案件,則是他偷竊被害富商準備要購地的500萬元現金,富商向大安警分局報案,原本懷疑是被家中印傭偷走,但警方專案小組根據巷口監視器,發現涂嫌進出大樓的行跡,循線查出竊嫌曾落腳宜蘭礁溪,並在竊嫌騎乘的腳踏車握把上採集到DNA跡證,並於去年(2022)5月出動重兵警力包圍,才將這逃亡22年的惡徒抓到,不過500萬元卻已有半數不知去向。
▼涂明朗平時皆以腳踏車代步。(圖/翻攝畫面/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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