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男子花了20萬在網路上購買近50公斤的高空爆竹,準備和親友歡慶跨年,但被消防人員查出這批高空爆竹不但不合格,也沒有事先申請,最高可開罰150萬元。也有民眾投機取巧,把車違停在國道上看煙火,通通遭到警方驅趕。
跨年夜,民眾準備大量煙火到八里的廖添丁廟停車場,正想來好好慶祝一番,不過卻有消防人員及時到場阻止,怎麼回事,原來是因為現場屬於煙火禁放區,再加上他們要施放的是專業爆竹煙火,但沒有事先申請,煙火也沒有合格標識,被消防人員當場查扣帶回。
消防員:「那個有引線,也是要量,還沒接上去。」
大量爆竹煙火一字排開,數量驚人,消防人員光是清點就花了許多時間,其中有高危險性的專業煙火,例如4吋煙火彈、火盆花就有284發,再加上其他一般爆竹煙火,總重達48.84公斤,市售價格20萬元。
新北消防局八里分隊長洪育德:「一般爆竹煙火會有爆竹煙火認可標示,其他的專業棒竹煙火,比如說高空煙火,要有相關設備才可以引燃。」
違規的40歲翁姓男子供稱是在網路上購買,但沒搞清楚法規的下場,恐怕會被裁罰30萬到150萬罰鍰。
國道警方:「來這邊這邊,右邊、右邊。」
警方驅趕,國道上這才稍微通順,其實當下北上已經擺三角錐管制,但民眾開始南下,從堤頂大道往南路段,搶看煙火。
警方驅趕之餘,所有行車紀錄器錄下的車牌,未來將會開單,將處最高六千元罰鍰,看煙火迎新年,但國道冒險觀看,完完全全是個錯誤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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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