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的火雞肉飯有名,但是為了買火雞肉飯,一輛自小客車在嘉義阿里山公路上違停,一名機車騎士為了閃避違停的車輛,左腳被後方的休旅車輾過,造成她腳部受傷無法工作,她認為前方違停的自小客車才是肇事主因,警方警告違停不止會開罰,還會面臨傷者的求償。
投訴民眾騎在這條台18線,位在嘉義中埔往阿里山的公路上,經過這個熱鬧的路段,用餐時間其中一間火雞肉飯便當店前暫停了車輛,突然間投訴民眾被撞了。
投訴人郭小姐:「它的車身幾乎整台是在那個車道上面,我為了要閃它那我沒有注意到說,我左後方有一台黑色的休旅車,我沒有注意到我左後方車子的距離,那我為了要閃那台違規的車子,我就跟另外那一台黑色的車子發生擦撞。」
仔細看郭小姐發生車禍的地點,這輛白色的自小客車是停在路邊的邊線上,已經跨越邊線占據到機慢車的車道,記者直接走一趟這條阿里山公路,果真往阿里山方向行駛,路邊違違規停車隨處可見。
而在發現車禍的地點附近就有一個停車場可供民眾停車購物,但是就是有人寧願違停,也不願到停車場。
嘉義縣中埔警分局四組組長鄭惠修:「違停除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三百至一千二百元的罰鍰,甚至必須承擔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刑責及受害者的民事求償。」
目前警方已經在處理這場因為違停發生的車禍,警方雖然可以加強取締來減少違停的情況,但是真要民眾有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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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