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40歲的蔡姓熟女,以買手機為由,在台鐵宜蘭站前搭訕C姓小鮮肉,她在車上對C少年說「第一次給阿姨好不好」,說著伸手撫摸少年大腿,案經宜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大腿並非他人可以任意碰觸的身體部位,未經當事人同意而刻意碰觸,足以引起嫌惡感,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蔡女在台鐵宜蘭站搭訕小鮮肉。(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蔡女與C姓少年原本並不相識,今年3月2日晚上,年紀足以當少年母親的蔡女,在宜蘭火車站前碰見小鮮肉,以購買手機為由搭訕,並邀他上車。
兩人獨處車上時,一開始談手機買賣,但蔡女話鋒一轉,對少年說「第一次給阿姨好不好?」、「要不要當我男朋友」,而且邊以言語挑逗,還「手來腳來」,伸手摸少年大腿,甚至直探男孩鼠蹊部。
▼蔡女一開始談手機買賣,但後來偏離主題。(示意圖/Pixabay)
涉世未深的少年不知如何應對,好不容易趁隙逃離蔡女的車子,回家告訴父母,並在家長陪同下報警。
▼少年逃離後在家長陪同下報警。(示意圖/Pixabay)
案經宜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蔡女未經同意撫摸少年大腿,而依照我國社交禮儀,大腿並非他人可以任意碰觸的身體部位,蔡女的觸摸舉動,非但不符社交禮儀,還造成被害人驚嚇、嫌惡、受辱感;此外,審酌蔡女挑逗少年情節等相關事證,合議庭認定,蔡女對少年所為,有性暗示言語與觸摸舉動,明顯有性騷擾意圖及犯意。
全案審結,法官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之規定,判蔡女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點擊看完整全文】
延伸閱讀
【閣員爆性騷霸凌5】謝曉星立院列席報告預算突請假 10點開記者會說明
牙助廁所教患者刷牙 卻抓鳥稱「攝護腺保養」挨告
前南市副發言人遭爆性騷兒少 受害人檢舉就被施壓
●東森新聞關心您
發揮雞婆精神,兒虐家暴事件請通報保護專線113!
家暴求助專線:113 (兒虐家暴案件(如:殺/傷子女);性侵、性騷擾亦可撥打。)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以上言論由《鏡週刊》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封面示意圖/鏡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