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林姓駕駛去年到大溪漁港採買魚貨,疑似看導航沒注意連人帶車墜海,修車就花了45萬元。他認為是因為碼頭邊沒有設置鏈條、石墩防墜海措施才會釀禍,因此提出國賠,連同精神撫慰金一共求償1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駕駛的過失責任比較大,佔了8成,判定縣府海洋所只需要賠償6萬9200元。
黑色轎車完全沒減速,直直往前開,過了兩層階梯後,噗咚一聲車頭朝下掉入海裡,在水面上載浮載沉。駕駛第一時間從車窗爬出來,緊抓著門框等待救援,漁民見狀連忙到一旁拿繩索拋給副駕駛座乘客,慢慢將轎車拉回岸邊,這起意外造成價值33萬的車子和車內物品通通報廢,加上精神損害賠償,駕駛提出國賠100萬元。
漁業管理所所長林芳民:「漁民作業所需有設置繫船柱,碰墊還有一些相關的安全措施,那現場也有設置禁止非漁市車輛進入的一些標示。」
事發在2021年12月27日,宜蘭頭城大溪漁港舊港,現在已經在岸邊加裝了石墩,林姓駕駛主張,事故會發生就是因為碼頭岸邊沒有加裝鍊條、石墩。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認為,根據漁港法,並沒有規範漁港一定要設置護欄和鍊條,開港數十年,從來沒有發生轎車開進海裡的問題。
漁民陳建良:「你加裝一條鐵鍊,造成我們不方便,你車子如果要直行的話,你擋也擋不住,因為這裡就是卸貨區,你要加裝到哪裡,漁網那麼重,都要兩三個人搬上來不方便啊。」
法官認為周全沒有欠缺,但是林姓駕駛每3、4個月都會到大溪漁港買魚貨,已經對路線很清楚,因此認為駕駛要負8成責任,海洋所要賠償駕駛6萬9200元。採買魚貨,卻意外開車落海,駕駛飽受驚魂,表示還會再上訴,海洋所也回應,將會尊重司法判決。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