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一名醫師娘發現丈夫婚前劈腿,婚後持續對婚姻不忠,與一名林姓小三有超乎正常友誼之交往關係,兩人共同出遊、親暱合照,形同情侶,小三明明知道正宮的存在,卻還肆意妄為,在臉書用假名謾罵醫師娘「O智又賢慧讓妳精神錯亂了嗎?」醫師娘氣炸決定提告,法官審理後,認定小三侵害配偶權,賠償的金額也曝光了。
▼一名醫師已經結婚,卻持續與小三聯繫。(示意圖/unsplash)
判決書指出,醫師娘表示,小三在販賣醫療器材,因此與丈夫搭上線,兩人並於2018年4月間開始男女朋友之交往關係,但醫師娘在同年5月嫁給丈夫,結果發現丈夫仍持續偷吃,去年8月14日晚間將近11點,醫師娘直接衝到小三住處,親眼目睹丈夫一絲不掛躺在沙發上,撫摸著小三的上半身,雙方顯然逾越一般正常男女關係。
▼醫師娘親眼目睹丈夫做出對婚姻不忠的行為。(示意圖/unsplash)
不僅如此,醫師娘接著指控,小三去年某日在臉書分享丈夫醫美診所的網頁,並打上「醒醒吧,你對誰虧欠,你家的故事,老娘免費當你4年OO,你好歹有點表示」,間接指出自己的不正當關係,還在Instagram以限時動態方式刊登醫師娘照片,一旁配著「高貴不貴行為O智」、「O智又賢慧讓妳精神錯亂了嗎?」、「表面賢妻良母,出門怒罵別人小孩」等言論,此外,小三還多次傳送騷擾訊息,指出人夫一看見她「只剩下3秒」,間接向醫師娘宣戰。
醫師娘見狀氣炸,將小三告上法院,要求對方賠償新台幣80萬,小三則表示,當初以為人夫會娶她,沒想到卻私底下偷偷結婚,讓自己3年多來的付出與陪伴,都像是被用來滿足對方生理需求而已,小三母親對此也感到相當不滿,「跟你三年多的人你可以這樣對待她嗎?」再次證明兩人關係匪淺。
法官審理後,認定小三與丈夫不正常交往關係已達3年之久,最終因丈夫有意疏遠,小三心懷不軌以通訊軟體騷擾醫師娘,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有重大侵害,且情節重大,造成醫師娘精神痛苦不堪,行為已侵害醫師娘名譽權,需要賠償30萬元,另在IG辱罵言論則應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共計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判定,小三應賠償醫師娘35萬元。(示意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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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