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電動機車車主把機車放在民宅旁,遭一名阿伯騎單車撞上,阿伯撞了機車後自己也倒地,他奮力爬起把機車扶好,沒留下任何字條和聯絡方式就離開,車主氣炸報警。但警方說肇事逃逸指的是動力車輛,腳踏車不包含在內,車主只能提民事損害賠償,但得知道是誰撞的,這可讓車主頭痛了。
阿伯騎著單車來到路口要右轉,才剛彎過去又迴轉,他的騎法好像碰碰車,兩手握著龍頭搖晃不定,最後碰撞上停在路邊的電動機車,阿伯跟著倒地,他慢慢爬起把散落物品放回單車上,走到被撞的機車 將機車牽好,但一回頭他又跌倒了,阿伯努力花了好長一段時間,終於撐起單車。
阿伯當時就在這裡撞到機車,機車主人當時還特地把機車,停在這個邊邊角角的地方,阿伯撞車之後,沒有跟這名車主聯絡而是離開,都被監視器給拍了下來。車主看到愛車被刮傷,而且都是左側有好幾處刮痕,驚訝又生氣,調閱監視器看到是騎單車阿伯所為,氣炸報警。問題是阿伯騎的是單車,撞車離開不算肇逃。
機車主人:「你今天撞到別人的東西,你損傷到了,你也是基本上,家裡就在旁邊,你也要跟人家按一下門鈴知會一下,我怎樣身體不適撞到你們車子或是幹嘛的,不是這樣子車子牽起來就走了吧,警察是跟我們說不能以肇逃下去辦,這台車我才剛牽完一個多月,維修費特貴。」
附近居民:「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有從那邊經過。」
依照規定,肇逃動力交通工具,也就是汽車、機車、電動自行車,單純用人力發動的腳踏車或三輪車不算,電動機車車主想以肇逃報案報不了,加上這名阿伯附近居民沒印象,車主要找到阿伯求償或是提民事損害賠償,恐怕有難度。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