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分局偵查隊長今(4)日勤務中和友人到餐酒館消費,喝了酒後和對方發生糾紛,有脫序行為,店家報警後,員警到場發現是自己人後上報,市警局立刻將這名隊長調離主管,記過二次外加二支申誡。
案件發生在4日凌晨,該偵查隊長參加友人餐敘之後,一同前往某餐廳酒吧續攤,想不到跟店員發生口角,坐出一連串脫序行為,遭店家報警處理。
相關單位經了解,確認該名偵查隊長造訪的這間餐廳酒吧並非是風紀列管場所,他也沒有酒駕行為。但最後該偵查隊長「勤務中飲酒,依員警違反勤前飲酒規定,予以記過2次;另言行失檢,影響警譽,依違反警察人員獎懲標準,予以申誡2次處分並調整非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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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