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昨天指揮專案小組偵辦台西鄉某鄉長候選人樁腳現金買票案,約談台西鄉農會丁姓理事、丁姓樁腳等10多人,檢方複訊後,以丁姓理事涉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經裁定羈押禁見,另2名樁腳無保請回。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林柏宇昨天指揮專案小組偵查現金買票案,約談台西鄉某鄉長候選人樁腳、即台西鄉農會丁姓理事(65歲),以及丁姓樁腳等10多人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丁姓理事以每票新台幣2000元對價,交付賄款給另2名丁姓樁腳,要求一同協助發送賄款給其他選民,換取投票給台西鄉某鄉長候選人,因而共同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
偵查庭上,部分選民繳回犯罪所得5萬8000元;經檢方複訊後,認為丁姓理事等3人涉犯選罷法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經法官訊問後,2名丁姓樁腳因已交代案情,因此諭令無保請回,而丁姓理事有串證之虞,所以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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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