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男子日前要求妻子買東西遭到拒絕後,一氣之下竟然開始毆打對方,2名兒子見狀,決定聯手保護母親,衝上前與父親大打出手。事後,父子互控傷害,陳男被判拘役35天,可易科罰金,兄弟倆則各被判處35天和30天的拘役,無法易科罰金。
▼陳男的要求被拒絕後,便開始毆打妻子。(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高雄市去年的8月22日凌晨,陳男於住處要求妻子幫忙買便當卻遭到拒絕,他便開始毆打妻子,而2個兒子因不滿母親長期被辱罵與毆打,先由大兒子拿了酒瓶丟向父親,隨後,小兒子也衝上前攻擊,卻不慎摔倒。
此時,陳男赫然發現,2個兒子竟然都想以下犯上,於是抓準時機,揮拳打中小兒子的鼻子,接著便發生亂鬥的局面,最終導致3人都受傷掛彩,並送醫接受治療,事後,父子更互相提告。
▼父子於事後互相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警方獲報後,將3人帶回調查,今年5月,高雄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父親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至於兒子們雖然想與父親和解,但陳男仍不肯,因此法院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分別判刑35天、30天,不可易科罰金,必須得要坐牢。
一審的判決結果出爐後,雖然兒子沒有上訴,但陳男卻有些不滿,供稱是兒子先動手,自己沒有打人,「兒子的傷是他自己工作受傷」,因此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根據多方證詞與驗傷報告顯示,本案是因為陳男毆打妻子,才導致兒子們與其發生衝突,兒子摔倒時,陳男也有徒手揮拳擊中對方的鼻樑,互毆一事的確有發生,無法採信陳男聲稱沒有毆打兒子、兒子的傷勢不是他所造成等語,因此駁回上訴。
▼陳男不滿法院判決結果。(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指出,家庭成員間若發生身體、精神與經濟上的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侵害行為就是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發生時,首先要保護自身的安全,避免重要部位受到傷害,並趕快撥打110向警方求助,由警察制止暴力、蒐集犯罪證據,護送被害人就醫。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提醒,若家庭暴力已經持續存在一段時間,建議民眾立即尋求協助,可以隨時撥打24小時保護專線113進行諮詢或通報。而家庭暴力經常重複發生,施暴的頻率與嚴重程度也會隨著時間增加,若民眾能盡早尋求幫助,就有機會阻止暴力傷害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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