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北上大溪龍潭路段,發生一起恐怖車禍!一輛白色轎車,疑似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導致失控衝撞路肩護欄,車上一名女子噴飛車外,當場失去生命跡象。
▼國道三號今天凌晨發生車禍。(圖/東森新聞)
這起車禍發生在今(28)日凌晨1點多,一輛白色轎車行經國道3號北上大溪龍潭路段,疑似跟其他轎車發生碰撞,白色轎車失控撞上外側路肩護欄,高速打轉數圈才停下,路上留有長長的煞車痕跡,零件散落一地,而根據《中天新聞網》報導指出,其中有一名女乘客,疑似因為沒繫好安全帶,當場被拋飛出車外,倒臥在內側車道。
警消人員獲報到場,發現女子已經失去生命跡象,連忙替她進行心肺復甦術,並將人送往醫院急救。警方表示,這起車禍並沒有造成其他人受傷,未來將調閱行車紀錄器,釐清事發的原因。
▼女乘客疑似沒繫好安全帶,被拋飛出去。(示意圖/Pixabay)
先前台中交通警察大隊曾在官網提醒民眾,假如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千萬別慌,在車禍發生當下,要保持冷靜的態度來處理問題,立即報警請警方到場,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做好處理,不管什麼時候,切記安全永遠是第一位。
另為避免交通阻塞及二次事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大隊也提供簡單的事故處理五字訣:「放、撥、劃、移、等」。
一、放:放置警告標誌打開車輛閃光燈在事故地點後方適當距離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二、撥:撥打110(報警)與119(救護)或112(緊急求救),亦可通知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報案時應清楚說明事故地點、時間、車號、 車種、傷亡情形及報案人姓名。
三、劃: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定位可以先用粉筆把車子的位置先畫下標記起來當然,如果手邊有相機或照相手機的話,也可以先將事故現場拍照。
▼發生事故時,可以先將現場拍下來。(示意圖/pexels)
四、移:移開車輛如果是「無人傷亡」事故,而且車輛尚能行駛,就應該盡快把將車輛位置劃好後開到路邊。
五、等:平心靜氣等候警察。耐心等候警察到場,待警察到場後作事故現場測繪、照相等;另如有人受傷,應撥打110或119尋求救護。如雙方合意先行離開,應以手機或行車紀錄器錄音錄影,以免造成肇事逃逸情形。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