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土庫興國街一處建案正在施工,但社區居民投訴出入口遭地主以水泥覆蓋,還放了三個古董甕封路,地主立了告示,如果損壞一個要賠一億元,居民因為封路無法通行出入不便,建案也引使延宕,不過地主表示,這塊土地還沒徵收,他是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公所則說這塊地屬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不能放置障礙物,將在會勘後,要求地主限期拆除,否則將依法開罰。
正在施工的工地,建材全擺在一旁,因為出入的巷口被地主以水泥覆蓋,上面還擺了三個甕和警告標語。
民眾:「若有破壞按價賠償。」
誰敢破壞毀損,一個骨董甕要賠一億元天價,嚇得沒人敢隨便靠近亂動,但已經住在裡面的住戶無法出入,都快崩潰了。
住戶:「社區裡面剛好有重病的老人家,還有一個大哥行動不方便,要拄枴杖,他進出都很麻煩。」
這裡是雲林土庫興國街71巷,建商之前已經蓋了八戶住家,最近又準備在這裡蓋公寓,但約八米的出入口,卻被楊姓地主以要求購買路權為由封起來,居民出入不便,建商施工車輛也無法進出,工程延宕。
建商:「請公部門提供正確的方式,告訴我們這道路到底是屬於私人的,還是公眾通行的,他們有沒有權利在這裡,封鎖道路的通行。」
公所表示楊姓地主的土地,約有三十坪,屬於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儘管還沒徵收,但楊姓地主已經不是第一次封路,將在19號會同縣府及民代等前往勘查。
地主楊先生:「雖然它是計畫道路,但因為它現在還是私人所有,現在這個建商想要進出,包含後面的住戶想要進出,就要委託建商來跟我們購買通行權。」
土庫鎮鎮公所建設課長:「如果它已經畫成計畫道路,它的目的就是要給行車,還是通行使用。」
地主認為建商還有其他出入口,卻不協調其他地主拆圍籬,只針對他,在土地沒徵收前,他有權捍衛自己權益,目前將等會勘結果,再做後續處理,不過公所表示,地主如果不自行拆除,將會連續開罰,最重一次可罰三十萬,直到地主改善為止。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