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林小姐到通訊行應徵門市人員,她指控對方讓她排班擔任網路銷售專員,說一個月可以賺一萬到一萬五,如果想賺更多錢,可以買六萬元的維修包膜課程,她看到承攬契約書內,寫著一個月可以賺三萬,達標還有獎金,考慮後簽下。後來發現不對勁,要求退回本票,通訊行說只能部分退,不過應徵雇傭的門市人員變成承攬,還要買課程,勞工局說將找業者進行了解。
投訴者林小姐:「做白工我還要每個月貼2500元給他。」
林小姐拿著一疊資料,裡頭是她10月初跟一家通訊行,所簽下的契約書,她指控原本是看到徵門市人員去面試,卻被洗腦花6萬元買下手機包膜課程。
投訴者林小姐:「電訪網路銷售專員這樣,每天我只需要選三個小時排班,薪水是一到一點五萬這樣,騙我說簽六萬元本票,就是簽六萬元本票,我的月薪就是可以到三萬。」
林小姐和對方簽的合約,仔細看是一張承攬契約書,也就是接案子才有錢賺的合約,就已經和她原本要應徵的雇傭勞工不同,但是契約內容因為寫薪資報酬,通訊行每個月會給林小姐三萬,而且如果有達成工作內容中的一項,還會發放獎金2500元,林小姐還是考慮後簽下,直到她到通訊行工作三小時後發現不對勁,要求對方退回本票。
投訴者林小姐:「這個是沒有底薪,但是實際上我有去上班,所以他應該要給我勞保卻沒有。」
通訊行店長:「那是承攬的部分,就是等於他是跟我們拿產品在做銷售,她如果有上課就沒辦法全退,一定是部分退。」
高雄市勞工局發言人皮忠謀:「簽的相關契約內容一定要審慎去檢視,要符合相對權利義務,不要購買課程或是其他商品。」
通訊行說林小姐已經有上包膜課程,只能部分退費,勞工局認為,林小姐是應徵門市人員,變成承攬還要花錢買課程,很可能是涉及求職詐騙,另外是不是假承攬真雇傭避勞基法,還得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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