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今(1)日發生一起連環車禍!一輛小客車行經路口,以極快的車速衝撞一輛機車及三輛小客車,造成機車騎士傷重不治。事後警方發現,肇事小客車駕駛年僅16歲,他到案後表示,自己因為開車開到打瞌睡,才會導致車禍發生。
▼轎車衝過路口,撞上機車。(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車禍案件發生在今日下午2點4分左右,一名16歲的陳姓少年,開著租來的小客車,卻在經過中山路四段跟新福路的路口時,撞上一輛機車與三輛汽車。從曝光的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陳姓少年幾乎沒有煞車,以相當快的車速,先是撞上前方的機車,接著機車再往前撞上前方汽車,汽車又往前衝撞,當場撞成一團。
車禍發生之後,救護人員連忙到場,陳姓少年以及三名汽車駕駛,都沒有大礙,不過39歲的吳姓機車騎士遭撞後陷入昏迷,傷勢非常嚴重,被送往國軍台中總醫院急救,但最終還是在下午3點37分不治身亡。
▼騎士被送往醫院搶救,仍傷重不治。(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經過警方酒測,陳姓少年的酒測值為零,少年向警方供稱,自己是要去找朋友,但開車開到打瞌睡,才會釀成這起車禍,他在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至於他明明還沒有成年,竟然成功租車,警方也將通知租賃業者到案說明。
無照上路不可取,9月30日,一名16歲的少女,無照騎著男友跟朋友借來的車,行經北宜路七段,卻在準備過彎時,突然打滑自摔,連人帶車摔到對向車道,遭到一輛水泥車輾過,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雖然少女後來被送往萬芳醫院急救,最終仍宣告不治。
▼一名16歲少女騎車跑北宜公路,卻出車禍身亡。(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假如無照駕駛汽、機車,將面臨6000至12000元的罰鍰,還會被當場禁止駕駛,若未滿18歲,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還需要一起參加道安講習,民眾千萬不要無照上路,跟荷包過不去,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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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