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還離開現場就涉及肇逃,苗栗一場車禍,男子卻獲判無罪,這起特殊個案,剛好發生在法條修改的空窗期,64歲的女子騎車載母親行駛在外側道路,沒打方向燈,突然斜切左轉,後方52歲的男子追撞,他趕上班就離開,事後被告肇逃,但法官認為車禍肇因在女子,因此判男子沒有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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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