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2名外役監通緝犯現在仍然下落不明,這制度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們發現從戶籍核定、逃犯管理、家屬聯繫,都漏洞百出。以戶籍核定來說,外役監規定,探視前1個月要確認地址跟租屋申請書,但沒人做探視地址正確與否,多數規定都走流於形式。雖然急補破網,訂出新規定,但疏失恐怕比想像中還要多。
全國通緝許亞倫,說好放假回家看家人,卻上演逃脫戲碼,更扯的是 依現行外役監規定,要求探視的前一個月,從地址、租屋證明、申請書,都由家屬確認再寄回監所,結果登記的戶籍地租屋處人去樓空,也非他的家屬。
許亞倫鄰居:「印象中有認識啦,但也很久沒看到他了,他出來都出來買便當,買好幾個,有看過啦。」
而失聯5個月的康育豪更離譜,登記了親戚地址,言下之意,所登記的探視地址根本毫無意義。
當獲得探視資格後 ,本來受刑人只要求他們到警局報到一次,但為了補破網,他們改成只要回家就要立即到派出所報到,甚至你回家幾天,就要找人民保母幾天,其實就是避免有人再落跑。而過去 外役監都是以打電話,隨機抽查,受刑人到底在哪,漏洞實在太多,所以說要改成透過視訊等方式,或是說電子腳鐐等設備,來監控你的行蹤;而受刑人回家時候,會拿到像這樣的家庭聯絡簿,家庭聯絡簿上面得記載生活情況、回家、離家時間 ,但上面字跡到底是不是家屬的,或者到底誰寫的,根本難以查證,恐怕會流於形式。
從戶籍核定到管理放行,甚至家屬反饋每一個環節都充滿漏洞,說好要改革,但這2人是改革前漏網之魚,儘管現在急忙補破網,趴趴走的受刑人儼然成為民眾恐懼的根源。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