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詐欺案被通緝的陳姓男子,22日遭公布列為台南殺警案查緝對象後主動到案,警方解送歸案,台南地方法院昨晚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今天指出,陳男因詐欺案被通緝後到案,羈押庭昨晚認定陳男已有多次犯罪紀錄及通緝前科,此次再經通緝到案,顯有逃避偵審、執行程序之故意,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事實之羈押原因,裁定羈押。
地院表示,陳男因詐欺案遭起訴,屢次傳喚未到庭而被通緝,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羈押庭未禁見。
台南殺警案22日發生當天,一度爆出陳男是查緝對象,連部分個人資料都被公布,陳男當天晚上主動到案後被解送歸案。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