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第一起貨輪撞毀珊瑚礁事件,墾管處求償579萬,結果法院只判賠65萬多,墾管處無法接受。重創當地珊瑚礁生態,光是復育就要15年,將會再提起上訴。
就是這一艘,台灣籍巨龍號。2018年12月,當天海況良好,因為船員航行過失,偏離航道擱淺,隔年7月才移除船體,造成377平方公尺的海底硬珊瑚礁毀損。管理單位墾管處因此求償579萬,如今判決出爐,墾管處無法接受。
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因為與本處估算的求償金額,500多萬差距太大,因此本處將再蒐集相關資料,並與委請的律師,研議後提起上訴。」
巨龍號撞毀珊瑚礁遭求償579萬1851元,法院因為海商法規定,賠償金額有上限,只判賠65萬2967元。墾管處表示,巨龍號雖然不像阿瑪斯號,大量漏油造成生態浩劫,不過290噸的大船擱淺碰撞,重創當地珊瑚礁生態,光是復育就要15年,因此求償500多萬,不是漫天喊價。
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本次船隻擱淺造成大概約377平方公尺的珊瑚礁受損,擱淺處的珊瑚幾乎全毀,一般估算受損的珊瑚,復原大概需要15年。」
墾管處說,珊瑚是園區重要的海洋資源,被撞毀的受損珊瑚恢復就要15年,目前已經在恢復中,已經委請中研院做園區海域珊瑚調查。由於這是墾丁首起,貨船撞壞珊瑚礁,才會求償500多萬,但法院判賠65萬,金額差距大,將再跟律師研議提起上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