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台南北門雙春國小官網)
孩子被送到學校,家長都希望他們能在校園生活中快樂成長學習,但是在台南的一間國小內,10歲的小女孩,僅僅只是因為指甲沒剪,就被老師體罰提20桶水澆操場,且每桶都重達5公斤。女童患有心天性心律不整,小小的手臂提起水桶都吃力的晃動,也讓家長十分痛心,認為學校難道是「把小學當軍校」嗎?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這樣的體罰事件發生在台南北門雙春國小,家長表示,這間學校的體罰屢見不鮮,小朋友僅是中午用餐吃太慢,就要到走廊站著吃完,還得跑操場或蛙跳。而一名10歲女童上學期轉學到雙春國小,由於患有先天竇性心律不整,母親已經交代校方避免劇烈運動,但卻因為「服儀不整」,被老師處罰要「愛校服務」,每節下課都要提水去澆操場,提滿20桶為止。
母親在知道此事後,覺得難過又心痛,且聽到女兒和她說:「水桶很重,我好喘手一直發抖,但怕老師罵不敢講,就默默提了17桶。」心肝寶貝居然被如此對待,她也憤怒的表示:「提20桶水來回40趟,大人都未必受得了,何況是有心臟疾病的孩子!」
母親表示每個水桶都和女兒的小腿一樣高,雖然都沒有裝滿,但也重達5公斤,小小的身體根本無法負荷,而且處罰的標準也讓她質疑,「到底指甲多長才算是沒剪?」女兒還告訴她,在學校時都不敢直視老師,還說「跟看到鬼一樣怕」,讓她懷疑究竟是讀國小還是軍校。
除了這個案例以外,另外也有家長也表示自己的兒子也同樣受到體罰,認為教育局明文規定「不得以服裝儀容作為處罰依據」,但老師冠上愛校之名行體罰之實就可以嗎?兒子回家累到「鐵手」,整雙鞋子溼答答,校方根本就是軍事教育。
由於層出不窮的體罰事件,3名再也忍不下去的家長前往學校理論,但老師堅稱沒人反映不適,否認不當體罰,他們只能氣得投訴教育局,但至今未有下文。但校方對外指出,上學期確實有發生過學童鐘響前沒用完餐,必須站著吃光,已告知同仁禁止再有類似行為。而提水桶的處罰方式,則交由校外公正人士調查,開學後交由考績會處置。
▼女童指甲沒剪「罰提20桶水」 家長怒:國小當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