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二兒子於6月15日蓄意縱火,造成8名家庭成員葬身火窟,事隔近2個月,新竹地檢署今(11)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陳嫌縱火,使屋內家人致死意圖明顯,已無教化可能,因此向法院求處被告死刑。
▼陳男6月15日縱火燒住家,造成8名至親身亡。(圖/東森新聞)
回顧案情,陳姓屋主二兒子6月15日晚間9時40分許與同住父母因洗碗等家務起了口角,隨後在家中潑灑汽油縱火,最後釀成8死悲劇,其中包含母親、妹妹、妻子、嫌犯自己的三名孩子,跟大哥的妻兒全部命喪火窟,僅有陳姓屋主及時脫逃,陳姓嫌犯則在一旁冷眼旁觀,而大哥在外地當兵逃過一劫。
新竹地檢署針對案件說明,指出陳男在案發當晚9時55分,開著妻子的車出門,買了縱火用的工具,到了晚間10時5分,陳男開車回到輪胎行的人行道上,當下陳父見狀,立刻打110報案,不過還沒等到警方到場,陳男已先放火引燃,造成火勢迅速延燒。最終包含母親、妹妹、妻子、嫌犯自己的三名孩子,跟大哥的妻兒,全部都因濃煙及強烈火勢未能逃出,最終導致8人身亡,僅陳父及時逃生。
▼還沒等到警方到場,火勢已迅速延燒。(圖/東森新聞)
陳男當晚10時11分遭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東門派出所員警逮捕,不過因放火過程中燒到自己,被送往醫院急救,直到7月13日才康復出院。檢察官當晚隨即進行會議,待釐清案情後,在陳男出院後進行問訊,並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今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陳男縱火,使屋內家人致死意圖明顯。而且危害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犯罪手法殘酷,已無教化可能。若未量處死刑,顯為輕縱,為了確保民眾生命安全向法院求處被告死刑。
▼檢察官今日偵結,認為陳男罪刑情節嚴重,且無教化可能,向法院求處死刑。(圖/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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