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一名重機騎士模仿賽車,在台三線苗栗段5度高速側掛過彎壓車,拒絕警方攔查,還把警車甩開,被開兩張罰單裁罰3萬8千元。但張姓男子不服打官司,當時法官認為他可以穩定操控,沒有危險駕駛,撤銷罰單。監理所上訴後,男子又強辯,側掛過彎警方也都使用,一審法官重新審理後,表示警方壓車過彎訓練,是職務所需,張姓男子沒裝後照鏡,拒檢逃逸又危險駕駛,因此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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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