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性伴侶害女輕生 2渣男準備付出代價了!
新北市邱姓男子和周姓男子,兩人私下協議交換女友發生親密關係後,邱男趁周男女友喝醉得逞,其女因為男友設局,遭性侵感到羞憤,因此到摩鐵燒炭自殺身亡。最高法院,今依乘機性交致人自殺罪與乘機性交未遂罪,判邱男13年6月,周男因轉汙點證人獲判7年6月,全案定讞。
去年3月27日,36歲的邱姓男子和從事保險業務的28歲周姓男子,提議「交換性伴侶」,邱男先聯絡自己的女友,從新竹北上碰面,趁房內燈光昏暗的時候,讓周男進房假冒自己,幸好被邱男女友發現異狀,才沒有得逞,女友後來也和邱某分手。
接著去年4月,周男的20多歲女友到其租屋處喝酒聊天,因為不勝酒力醉倒在房間,這時邱男又提議交換性伴侶,經由周男同意,後來女友雖然發覺,但邱男已性侵得逞。受辱的女友,除了傳割腕照片和「我覺得我好髒」、「我的人生因為那天的事毀了」、「你怎麼可以這麼狠心,讓別人糟蹋我」、「腦子裡一直有那天的畫面,有多噁心你知道嗎」等內容給周男外,最後一封簡訊寫著「等著周日接到大驚喜」後,便在摩鐵燒炭身亡。
被害人哥哥看到簡訊後憤而提告。法院審理時,周男承認與邱男設局交換性伴侶,但認為女友自殺的原因,是為了他墮胎又發現他劈腿,才會想不開。性侵得逞的邱姓男子則稱,被害人事隔一個月才輕生,是因為周男長期劈腿導致。兩人都認為跟性侵無關。
被害人好友證稱,周男沒把被害人當做女友看待,不停劈腿換女友,但被害人仍深愛他,不但允許周男帶其他女人回住處過夜,被害人還曾說過為周男墮胎「只是要或不要」的選擇而已,好友認為被害人一定受到很大的委屈才會想不開。
今(18日)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定讞,兩人依乘機性交致人自殺罪與乘機性交未遂罪,分別判邱男與周男13年6月徒刑與7年6月徒刑。
▼疑遭男友設局被性侵 女輕生「手機訊息曝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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