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分局員警,日前攔查一名拾荒男子,因為他的機車無牌,人也沒有駕照,只見他苦苦哀求,甚至一起回到家中確認,的確是生活困苦,員警就將開的單劃掉。最後卻遭人檢舉,檢察官以圖利罪起訴員警。法官判決認為,沒有利益交換,所以判無罪。找到男子的住處,人已經搬走,但附近鄰居替員警感到不值得,因為並不像男子說得那麼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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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