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控分期「藏陷阱」害買貴手機 業者: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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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指控,自己的小孩在台北市民權東路一家手機行購買手機,明明不到法定年齡20歲,但業者卻讓他們簽下分期付款合約,還叫小孩偽造家長簽名,等到小孩簽合約時,更發現網路上賣的價格跟實際價格多了一萬多元,但小孩一時不察簽下,現在要退貨求助無門。對此,手機行全盤否認指控,至於消保官表示,如果違反消保法,將介入調查。

投訴家長:「感覺像是詐騙一樣,而且這個我們自己去手機店問,這個跟市價落差一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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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比原價還貴一倍的手機,婦人控訴,女兒才剛滿18歲,卻誤簽合約,想退卻遭拒。

投訴家長:「我們簽的那一份,正常如果簽約的話是一式兩份,可是我女兒完全都沒有拿到。」

當事人當初從網路看到廣告,上面寫著無卡分期,只是簽約時才發現合約分成24期,一期1217元,換算下來一隻iPHONE SE要付2萬9千塊。不過,當事人未滿20歲,按照法規,契約都必須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簽。

當事人:「要我簽合約,叫我造假家長的姓名這樣。」

除了這名投訴人外,更有其他家長控訴,也在這家店遇到同樣情況。

投訴家長:「店員在寫的時候,他其實手會稍微遮住一下,就是那個金額跟期數,寫完之後他就直接給我兒子簽。」

轄區派出所調查,光是今年度這家手機行引發的消費糾紛,打110的次數就有5次,台北市消保官2年內也接到5件申訴案。

台北市消保官室主任楊麗萍:「(被申訴)有關貸款的相關資訊沒有揭露清楚,包括說分期每一期的利率以及各期加起來的總額,跟單次付清價差多少錢。」

遭控的手機行業者說都有要求消費者把合約帶給家長看,否認全部指控,消保官未來將會認定,若違反消保法規,將主動介入調查。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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