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若遇到問題,真的要好好溝通,以免破壞感情。台中一名人夫偷吃小三,兩人到摩鐵偷情超過50次,甚至直接在車上發生關係,人妻抓包老公外遇後,憤而對小三提告並求償60萬元,但小三指稱是遭威脅才與對方滾床。近日高等法院的判決出爐,判處小三須賠償35萬元。
▼人夫外遇2年,與小三發生多次性關係。(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人妻陳姓女子主張,老公在交友軟體結識該名連姓女子,女方明知老公是已婚的身分,兩人仍發展不正當的男女交往關係,在2018年11月至2020年間發生多次性行為,已嚴重侵害自己的配偶權,導致精神痛苦,一氣之下就把連女告上法庭,並且求償60萬元。
陳女指控,在2019年間,兩人除了每周都會到彰化摩鐵約會,一周至少發生4次關係,也曾在工地偷情,甚至老公也會傳送裸照給連女當情人節禮物,甚至連女還要求老公不能跟自己滾床,對方也曾傳訊息給老公,「你要加油,你給我的承諾,不要讓我失望」、「你答應過我,要一起出遊過夜,然後去汽旅恩恩愛愛」等內容。不過,針對陳女的控訴,連女全盤否認,供稱是男方威脅會對自己的兒子不利,因害怕才會出門赴約,兩人發生關係不是出自自己的意願,沒有故意要破壞陳女的婚姻。
▼人夫曾傳給小三裸照當作禮物。(示意圖/Pixabay)
人夫的友人則證稱,當初人夫帶連女一起到苗栗縣的露營區出遊,才會認識對方,人夫當時跟大家介紹說連女是他女朋友,有看到兩人在摟摟抱抱,甚至曾目睹兩人在車上的後座聊天,但實際做什麼事情就不得而知了。到了2020年4月,人夫又帶連女去露營區,人夫的友人表示,兩人說要借房間休息,但因家中是自住,於是婉拒對方,當下他們便悻悻然離開,沒想到,半小時後出門在路上竟然撞見兩人在車上恩愛,人夫則自豪說「她常常這樣子」,友人當下只叭了一聲喇叭就直接離開,「我不好意思打擾,就離開了」。
▼人夫與小三在車上恩愛,友人目睹過程超尷尬。(示意圖/Pixabay)
儘管連女喊冤是遭威脅,但她除了傳曖昧訊息給人夫,還要求對方不能跟老婆恩愛,甚至主動和人夫去見好友,一連串的行為都讓偷吃露餡。對此,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經過審理後,根據人夫證詞及相關事證,認定人夫和連女確實有外遇的事實,在2年間於車上和摩鐵發生多次性行為,導致陳女精神上承受極大痛苦,最終判決連女須賠償35萬元精神補償金,全案確定。
(封面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