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大生與同社團的女同學小芳(化名)還有兩位同學在社團活動中飲酒,深夜借住在小芳的租屋處。想不到林男竟趁機溜進小芳房間,起了狼心,性侵得逞,且事後還造成女方懷孕。得知消息的林男驚訝的表示「怎麼可能」、「我有停下來,才剛開始不是嗎」,遭到小芳報警提告,最終被判處4年8個月的刑期,還得賠上200萬元。
▼高雄4名大學生在社團活動中,飲酒作樂。(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exels)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在2020年6月6日晚間,林男、小芳、杜姓以及梁姓同學4人一起在社團活動中飲酒,活動結束後,由於林男與杜姓同學住處較遠,因此協議借助在小芳與梁姓同學的共同租屋處一晚。
正當大家都睡著後,林男偷偷溜進小芳房間,將房門反鎖後強壓到小芳身上,嚇得小芳驚醒「不要鬧了」。房門外的杜同學聽到聲響,隨即敲門關心,並進房請林男回去跟他們睡,但林男裝睡不理,杜男只好做罷,離開小芳房間繼續睡覺。過不久,林男就趁著小芳熟睡後,再度爬上床,性侵小芳得逞。
小芳事發後害怕的不敢向別人說,且自己月經一直沒來,就醫後才發現自己懷孕了,而隨後也告知林男這件事。林男得知消息後,驚訝表示「怎麼可能」、「我有停下來,才剛開始不是嗎」、「我發現你是真的不要時」、「我就停了」等語,但冷靜之後還是關心了小芳的身體情況。
▼小芳遭性侵後,發現自己懷孕了。(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exels)
小芳最終鼓起勇氣報警提告,然而林男矢口否認性侵,但法官從兩人對話截圖中發現,小芳曾傳訊息給林男「為什麼我哭喊著不要了,你卻沒有放過我」,而對方回覆「對不起」、「之後的一兩個禮拜,都睡不好吃不好,在(再)到今天,我自己還是很過意不去」,顯見林男確實逼迫小芳發生關係。
高雄地方法院因此認定林男犯罪屬實,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8個月。此外,小芳也向林男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林男賠償200萬元,林男在庭審時為表達歉意,同意全部請求,法院判賠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林男最終被判處4年8月刑期,還要額外賠償200萬元給小芳。(圖/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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