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51歲的羅姓男子2019年起自願到國小籃球隊當志工,管理球隊期間出錢帶學生吃大餐、泡溫泉,卻以健康檢查的名義,對多名小學生猥褻、性侵,不僅拍下孩童的私密照,還謊稱:「吞下去會長高」,事件曝光後發現,被害男童高達17人,其中年紀最小的受害者只有8歲。
▼一所國小有多達17名男童遭染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裡提及羅男曾在籃球教室、家中、工地、溫泉區等場所對男童進行多次猥褻,還曾說過「幫爸爸服務」,「吞下去會長高喔」等言論。
羅男被捕後還是不認罪,即使面對多名學生的指控,和自己手機、電腦硬碟裡的私密部位照與性侵影片等證據,仍辯稱只是「泡溫泉不小心碰到」、「幫孩子檢查身體」和「照片只是不小心誤觸」等原因。更大言不慚的表示,孩子都有上健康教育課怎會那麼容易被欺負?
▼被害男童繪出羅男家中擺設。(圖/翻攝自「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
法官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25罪,性侵部分4罪判處13年、14年徒刑,猥褻犯行分別判處4年至8年徒刑,累計重判有期徒刑187.2年,罪刑合併執行上限30年。
根據判決書內容,羅男過去就曾因猥褻小學生84次遭判刑2年,緩刑5年確定,在緩刑期間又到國小籃球隊擔任志工教練,讓被害者家屬怒批:「學校怎能讓有猥褻前科的人接近學生?根本引狼入室。」男童父親也說道「難怪孩子事後鬱鬱寡歡、話越來越少,受了委屈也不敢說,就怕說出真相恐被踢出球隊。」
▼羅姓男子有前科但仍進入校園指導花蓮一所國小籃球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長曾若玫強調,雖羅男曾有猥褻前科,但校方也有上網查核,不過當時他前案尚未判決,系統還未登錄,才會有所疏失,未來會加強與警方合作,且明令所有志工都需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核,杜絕有前科者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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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