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女子在搭捷運上班途中遭偷拍,所幸有正義哥發覺才當場將人揪住。警方事後調查,嫌犯利用自製偷拍器材,將鏡頭黏在鞋子上犯案得逞。雖然影像沒上傳成功,但被害人發現記憶卡裡還有其他被害女子,氣得提告。嫌犯遭判兩個月,緩刑兩年,必須得繳給國庫8萬元和接受兩場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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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