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謝姓人夫察覺在某國小任教的妻子,與同校陳姓男老師發生婚外情,謝妻坦承出軌,3人協商時,這對偷情教師承諾不再聯繫,若違反約定,1次罰200萬,可是言猶在耳,2人至少聯繫3次,謝男憤而提告,但法庭上小王否認偷吃,幸好謝男在行車記錄器發現妻子與陳師的關鍵對話,因此法官判賠44萬。
▼兩名國小教師發生婚外情。(示意圖/Pixabay)
謝男2003年3月之後,發現妻子與同校的陳姓男老師曖昧,經過蒐證,發現他們從4月初到中旬,9日之內頻繁相聚,共乘一車,甚至陳師在人前摟著謝妻的腰,狀似親密,兩人也經常同時向學校請假至少1、2小時,不知去向。
4月15日,綠帽夫找妻子與小王談判,謝妻坦承,曾數次到陳師住處進行性行為;謝男為挽回婚姻,表示只要兩人分手,陳師不再與其妻聯絡,就不再追究,不過,若再聯絡一次,懲罰性賠款200萬元,出軌的謝妻與小王都同意了。
▼謝男告訴小王,若再與妻子聯絡就要懲罰性賠款200萬元。(示意圖/Pixabay)
沒想到15日協商當天下午,陳就與謝妻聯絡,兩人藕斷絲連,至少還相約獨處3次,因此謝男憤而向台南地院提出侵害配偶權之訴,並依照約定,求償6百萬元。而庭訊時,陳師翻供,否認與謝妻發生不倫之戀,他指出,謝男提出的行車記錄器影像不能證明什麼,他與謝妻同車、同進同出,也只是一般朋友、同事的關係。其實,謝男還保留關鍵性的證據,沒讓這對外遇男女知道。他向法官提出妻子與陳在車上對話,錄音檔裡謝妻抱怨生理期來,陳男還要等打情罵俏的對話。
▼陳師否認與謝妻有不倫戀。(示意圖/Pixabay)
台南地院法官鑑定影音聲紋,確是謝妻,並推知與謝妻對話的對象是陳師,認定謝妻與陳師確有婚外情性行為。對於求償六百萬,法官認為過高,且謝妻與陳雖有聯絡3次,但無法證明這3次兩人有發生親密行為,審酌陳與謝妻經濟能力與侵犯配偶權程度,判賠44萬元,可上訴。
【點擊看完整全文】
延伸閱讀
「看你不爽揮拳就扁」台鐵車廂全武行 鐵路警察逮捕莽漢送辦
台鐵承包商涉盜砍老龍柏 護樹聯盟質疑背後不單純
男子安全帽偷不停 法官也忍不了裁定收押
(封面圖/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