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相當重要的主幹道台灣大道上,2年半前,當時才17歲的姚姓男子,騎腳踏車壓到地上將近1.5公尺長的破損坑洞處,整個人往前摔,轉了一大圈落地,全身擦傷,鼻梁斷裂。經過鑑定,他嗅覺有23%永久喪失,姚爸爸好心疼,民事訴訟請求國賠勝訴,獲判賠133萬多元,但姚爸爸擔心根據市府機制,還可能再上訴,又再開啟漫長折磨。
騎著腳踏車經過太原路口,男孩突然車身一歪一晃,連人帶車摔出去往前翻了一整圈,正面重摔,痛的動不了身,整個人趴在車道上。
這畫面已經是兩年前了,但男孩的父親忘都忘不了,光想到心就痛。男孩父親姚先生:「(兒子)跟我說,他的嗅覺怪怪的,有點聞不到東西,後來鑑定出來之後,我們嗅覺在勞保的認定,是23%的喪失,而且是永久性的喪失。」
當時衝到急診室真的傻住了,年僅17歲的兒子頭部全是傷,沾滿鮮血,鼻子下巴也用紗布包紮,大腿及小腿、手臂到手指頭遍體鱗傷,孩子受了這麼大的苦。
男孩父親姚先生:「到了法院,他們卻說這個坑洞,只有1.5乘以1.5公分的大小,然後深度只有0.5公分,大概就比我的大拇指,多一點點,差距非常大,如果他們還要再堅持上訴的話,我相信這個對我們的心理上,會有非常非常的創傷,畢竟小孩子遇到這種,不可逆的傷害,而且還有一點,既然公務人員有錯,為什麼就不能勇於承認呢。」
嗅覺永久性喪失,餐飲夢碎,申請國賠,一審勝訴,可獲賠133萬多,但依據市府機制,很可能得進到二審三審。在法院的審理過程中的話,主要是在追求事實,釐清該負的責任,市政府並不會逃避。
申請國賠,漫漫長路,判決出爐獲判勝訴,卻還要擔心市府會再上訴,又再耗上好幾年,這對被害人和其家人,是折磨更是二次傷害,這場惡夢,不知道何時能結束。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