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逃亡之虞 檢二度聲押殺警男獲准

有逃亡之虞 檢二度聲押殺警男獲准
新北市板橋昨(2日)發生一起駭人的砍警事件,56歲廚師吳志展因為不滿自己違停遭開6張罰單,朝正在執行取締勤務的張姓員警猛砍數十刀。而檢方訊後將吳男聲押,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他「沒有逃亡之虞」,裁定30萬元交保,引發輿論譁然!檢警今下午掌握到的情資顯示,吳男疑似有「畏罪逃亡」的嫌疑,於是隨即前往吳男住處進行拘提,並向法院二度聲請羈押,法院晚間裁定收押!

吳男砍警後,迅速逃離現場,在家人的勸說下主動投案,法官今凌晨0時認為,雖然涉犯殺人未遂重罪,但是因為他屬於「自行投案」,檢方無法舉證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交保,也沒有限制出境。對於這樣的結果,不少員警也利用休息時間換上便服,到新北地院抗議,大聲討「警察要尊嚴」。

對於法官裁定30萬交保,新北地檢署檢察長朱兆民更痛批,「法官無感」!他表示,行凶的吳男除了立刻逃離現場外,警方開始調查後,才在家人陪同下投案,「怎能說他不算逃亡?」。此外,他也強調,吳男是在員警執行公務時殺紅眼,行凶畫面讓人難以接受,30萬交保無法符合社會期待,法律如果和社會脫離,那就沒有意義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檢察官今上午先通知吳男兒子到庭說明,吳子表示父親已失業1個多月,曾經有離家未歸且聯絡不上的情況,也無法保證父親的行蹤。檢方因此開立拘票,今中午指揮海山警分局前往吳男住處拘提他到案,在拘提過程中,吳男拒接警員電話及開門而抗拒拘提,因此足認為有「逃亡之虞」。另外檢方也認為,吳男也自承因失業、經濟壓力大才失控傷警,難保他不會再因情緒失控再傷人,因此二度向法院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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