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秒搶7736萬元!史上最大金額搶案嫌犯逃12年 重判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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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張錫銘第二」的男子黃江正,12年前勾結蔡姓女子等人,打劫蔡女從事黃金地下買賣生意的哥哥,得手現金7736萬元,是台灣治安史上最大搶案。黃江正逃亡12年後,去年9月在安平落網,全案台南地院審理終結,合議庭以黃江正犯下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等4項罪名,判應執行21年,併科25萬元罰金,可上訴。

▼黃江正去年9月在安平落網。(圖/東森新聞)

警方調查,缺錢花用的蔡姓女子,因得知哥哥常有大筆資金進出,2009年9月「內神通外鬼」將此一訊息透露給黃嫌等6人,共謀打劫哥哥的財物,得手現金7736萬元。

案發後警成立專案緝兇,2010年1月13日起收網拘提嫌犯,共收押主嫌方東隆(時年48歲)、被害人的妹妹蔡婕涵(時年50歲)、蘇建銘(時年47歲)、蔣春益(時年34歲)、林秉嶧(時年34歲)、王志成(時年38歲),但黃江正始終在逃。當年同案共犯計7人,分別被處1年至14年不等徒刑,多已服刑完畢,對比黃男,刑期才正要開始。

▼地面留下四散的彈殼。(圖/東森新聞)

去年9月間,警方發現黃江正在安平活動,經專案小組多日調閱監控系統比對影像確認後,趁黃男騎機車返回租處,在一樓攔捕到黃男,隨後帶同進屋內搜索,查獲改造手槍2枝、空氣槍1枝、子彈38發。

▼警方於後車廂查獲犯嫌犯案的工具。(圖/東森新聞)

台南地院審理終結,合議庭認黃江正犯非法寄藏非法制式手槍罪處6年並科罰金12萬元;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處14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1年6月;非法寄藏非法制式手槍罪處5年6月並科罰金15萬元,應執行21年,併科罰金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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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30秒搶得7736萬元 史上最大金額搶案最後嫌犯重判21年
由《CTWANT》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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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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