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2020年9月28日晚間,有多名男子至一間快炒店用餐,結束後順路載該店一名酒促小姐回家,沒想到2名陸軍士兵在林女喝醉無反抗之力時,趁機撫摸胸部,還親吻嘴巴等,甚至開往汽車旅館「企圖撿屍」,2人的下場也出爐。
▼多名男子至快炒店用餐。(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所示,當天有多名男子至新竹縣某間快炒店用餐,聚會結束後,合稱可以順路載女子回家,後續開至超商讓女子上廁所,原乘載女子車輛因有急事,先行駕車離席,女子就轉移至陳男車輛。
▼聚會結束後合稱要載一名酒促小姐回家。(示意圖/pixabay)
陳男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而何男、范男與女子坐在後座,2男分別坐在左、右兩側包夾女子,行車過程中見女子酒醉,趁機伸入內衣撫摸胸部,並親吻嘴巴,做出猥褻行為,後續更開往汽車旅館,所幸將車停入車庫時,女子趕緊用LINE聯繫友人才得以脫身,並報警處理,也到醫院驗傷。
▼3人把車開往汽車旅館,企圖撿屍。(示意圖/pixabay)
女子以妨害性自主罪對車上3男提告,范男於審理時坦承不諱,承認自己有摸女子大腿、大腿上半部、側邊等,不過堅持否認有撫摸女子下體,除了女子本人指證外,在其內褲、下體都未驗出男性染色體DNA,實在缺乏證據佐證。
而何男則是矢口否認犯行,直稱:「沒摸胸部、沒親吻,只是靠在她身上,用手摟著腰部而已」。
經過偵訊後,法官認為,何男與范男理應有一人坐在副駕駛座,卻刻意要將女子夾坐在後座中間,可見2人想佔便宜,確實對女子有不良意圖,依「乘機猥褻罪」判范男8月有期徒刑,何男則因否認犯行毫無反省之意,判11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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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國防部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