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度遭爸爸侵犯!新北女衝警局 輕判2年2月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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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俗話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但父女之間還是有些分寸要把握,新北一名獸父就利用女兒對自己的信任,於去年對她出手四次,直到女兒不堪蹂躪,向警方求助,這才揭發了鬼父的獸行。

 

▼新北一名爸爸在家中對女兒出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當時這名爸爸在住家對女兒伸出魔爪,而女兒也因為害怕,只好委曲求全,沒想到爸爸卻食髓知味,陸陸續續對其出手,甚至是8月8日父親節當天也不放過,最終女兒不堪受辱,為了擺脫爸爸的糾纏,向警方求助,這起事件才得以曝光。

而後法官在審酌後,認為該名爸爸本來應該盡好父親的職責,為女兒提供穩妥的生長環境,照顧對方的身心健全,但如今卻因為自己的私慾,罔顧倫常,利用父女之間的權勢,多次侵犯女兒,嚴重影響對方的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考量他在犯後法院審理時坦承犯罪,而女兒又表示不願提告、想要原諒對方等,雖然其媽媽認為無法原諒丈夫對女兒的犯行,但審酌犯案情節,以及該名父親的經濟狀況、社會經驗等,依法判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女兒遭到爸爸四度伸出魔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實上,許多被害者都會陷入一種「迷思」當中,認為在家裡很安全,不會有性侵害,一定是自己的問題才會導致被侵犯,因此當被侵犯時會感到很丟臉,很不名譽,不要講出來等,但根據內政部家防會的統計,性侵害加害人與被害人認識者高達80%,許多加害人都是利用被害人對自己沒有戒心之狀況下性侵害得逞,且不管是男生、女生,皆有可能成為性侵害被害人,年齡更是小至未滿一歲之嬰兒,大至年屆90歲之老嫗皆有可能成為性侵害之被害人,因此被害者應清楚認知,「對方做出犯行是對方的錯」,勇敢向警察等機關尋求協助。

 

▼有任何情況均可以勇敢向警察尋求協助。(圖/翻攝自新北婦幼警察隊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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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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