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大生與P友分手前,懷疑對方沒有刪除手機內的不雅照片,於是偷偷檢查發現另外7名女子的聊天紀錄,最後竟還翻拍照片傳給男方母親,讓對方氣得提告,因此吃上官司。
▼女大生與P友一起拍下許多不雅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女大生與P友曾經拍攝親密影像,去年2月雙方因故鬧分手,女大生懷疑男方未依約定把手機不雅照片刪除,因此趁著對方熟睡之際偷看手機,意外發現P友相簿中還有其他7名女網友 ,且社群上有不少聊天內容。
女大生見狀氣得拿自己手機翻拍,再傳給男方母親,結果導致雙方當天分手,男方也氣的提告。據了解,男子偵訊時表示,兩人從未在一起過,且根本沒有分手這個問題,他們只是會相約一起進行性行為而已。
▼女大生發現P友手機裡有大量不雅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就算是P友仍是親密關係伴侶,但女大生已經是智慮成熟的成年人,卻不思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處理感情問題,竊錄他人的非公開談話內容,行為實有不該,也考量女大生仍在就學中,未有其他前科紀錄,雖動機雖然可以理解,但方式有爭議,加上雙方經調解不成立,最終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她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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