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大火!駕駛計劃還意外?「和解書」恐成廢紙一張

陸客團火燒車26死案又有重大進展!遊覽車司機前天(29日)被檢驗出身體有酒精反應,懷疑酒駕自焚後,平面媒體昨又發現司機3年前性侵女導遊,今年被判刑5年、賠90萬元。曾任法官的律師謝憲杰指出,家屬當初會簽和解書是認為「意外」造成這次事件,但如果調查發現是客運業者疏失,或司機涉及故意殺人等「非意外」情況,就可撤銷和解契約,並對客運公司或蘇的遺產繼承人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聯合報》報導,謝憲杰進一步指出,撤銷和解契約後,被害人家屬可委由律師,基於僱用人的連帶責任、旅客運送契約的債務不履行,向客運公司請求喪葬費以及精神上損害賠償。而且蘇如果酒駕,法院有可能會認定客運公司沒做好監督責任。不過客運業者有可能會提出相關文件,證明平時有對司機管考,選任的時候也沒發現異常;另外蘇的遺產繼承人也可能「拋棄繼承」,造成被害人家屬求償無門。

另一方面,檢方日前採集遊覽車司機蘇明成的遺體檢體進行化驗,發現蘇的血液、尿液與胃容物,均有酒精反應,而血液的酒精濃度換算成吐氣濃度高達1.075毫克,研判他在事發前兩個小時內喝下至少半瓶高粱或三分之二瓶洋酒,並與肇事有一定程度關係。對此蘇在性侵案上訴的指定辯護律師王政琬說:「印象中,蘇每次出庭前,身上都飄濃濃酒味!」王政琬還跟蘇講:「出庭有酒味,這樣對法官不夠禮貌。」但蘇沒有講話,不置可否。

除了檢警懷疑蘇疑似酒駕外,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蘇明成3年前因為涉嫌性侵女導遊,去年9月一審遭判有期徒刑5年,今年6月二審則維持一審原判。另外蘇男在民事部分也被判要賠償女導遊90萬元。然而在民事庭時,蘇明成還怒嗆:「女導遊夫妻勒索我,你們一分錢都拿不到,你們夫妻絕對會後悔。」其實在二審前,蘇明成自6月17日請長假至本月10日,因此這次也是蘇復工第一次出團,官司是否為火燒車事故的催化劑,目前檢警不排除相關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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