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一處集合住宅大樓,6日下午4點31分發生重大火警,釀成6死6傷的憾事。警方調查發現,一名鄭姓男子與莊姓女房東有租屋糾紛,遭要求搬家而挾怨縱火。對此,台中地檢署訊後也對兩人聲押禁見,而台中地院今(8)日下午裁定將兩人羈押禁見。
▼鄭男坦承縱火,供稱與莊女友租屋糾紛,因此心生不滿。(圖/東森新聞)
針對這起嚴重火警,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火警發生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認定鄭姓男子涉案重大,7日將鄭男拘提到案,經過抽絲剝繭,終於突破鄭男的心防,他坦承犯行,並供稱自己是該棟大樓的房客,與莊姓女房東有租屋糾紛,近日被要求搬家,因此心生不滿,6日下午挾怨報復縱火,最後造成難以挽回結果。
莊姓女房東在大樓1樓以及樓梯間堆放雜物,先前經過環保局多次開罰仍未果,這回發生火警導致居民逃生困難,更增加消防人員的搜救難度,警方將莊女與鄭男兩人依公共危險罪從嚴究辦。兩人今天上午雙雙被移送至地檢署複訊。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訊後對兩人聲押禁見,其中鄭男涉犯殺人罪、公共危險縱火罪,而莊女堆放雜物,涉犯公共危險阻塞通道、過失致死及廢棄物清理法。台中地院下午認定兩人犯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莊姓女房東遭移送法辦。(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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