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和張姓男友發生爭吵而心生不滿,竟夥同父母及弟弟策劃殺害張男,丟棄東螺溪,林女等人從張男帳戶領出現金470萬元,檢方依強盜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酒店女一家4口殺人後又到領死者現金遭起訴。(圖/中央社提供)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1)日公布起訴書指出,在酒店上班的30歲林女和張男為男女朋友,林女得知張男名下有多個銀行帳戶,帳戶內有大筆款項;去年6月,林女與張男交往時,不滿時常發生爭執,並覬覦張男銀行帳戶內大筆款項,意謀殺害張男領出存款。
起訴書指出,林女和父母、弟弟談及此事,一家人決定先將張男誘騙到彰化縣再殺人棄屍,林女的弟弟先請陳姓友人幫忙取得安眠藥,又選定彰化埔鹽鄉東螺溪作為殺害張男後的棄屍地點。
去年10月,林女帶張男回到位在彰化縣福興鄉的住處,張男服藥後想睡覺,林女一家人於是開車載張男出遊,等到張男在車上熟睡後再殺害他,並將屍體載運到東螺溪棄屍。林女等人棄屍後,拿著從張男身上取得的4張提款卡,輸入密碼提領帳戶內現金,總共領出新台幣470萬元。
檢方查出,林女等人擔心屍體浮出水面,將2塊重物綁在張男屍身上,將張男屍體丟進東螺溪後,又擔心水位太淺不足以覆蓋屍體,再拿東西壓在上面,以免屍體浮出水面。
直到去年10月29日,有民眾在東螺溪發現浮屍,檢警循線逮捕林女一家4人及陳男;承辦檢察官認為,林女僅因與張男有感情糾葛,竟因覬覦張男存款,謀劃殺害張男,林女父母及弟弟都是林女家人,不思勸阻反而共謀殺人棄屍,而林女等4人冷血殺害張男後棄屍,再盜領被害人存款,顯見林女一家人強盜殺人意志堅決,依刑法強盜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林女一家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張姓男子遭林女殺害,林女的父母及弟弟也涉案。(圖/東森新聞)
至於另名被告陳男涉犯刑法幫助殺人及遺棄屍體罪,也遭檢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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