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發生重大醜聞,某營區士官覬覦同單位女兵多時,趁軍人節大家休假時,指派女兵到人煙稀少的地方,伺機將人拉進庫房,性侵得逞。女兵事後不甘受辱,向上級回報,士官因此遭捕。如今判決出爐,法官認定士官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強制性交罪,因此將他判刑。
▼男兵將女兵拖進庫房,性侵得逞。(示意圖/unsplash)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士官為馬防部某連隊上的士砲長,當時假藉要分配打掃勤務,要求該名女兵找他報到,對方因此被分配到人煙稀少的道路打掃。士官當時巡視到女兵打掃的區域,謊稱有不明空拍機飛過,要求女兵到草叢躲起來,女方不疑有他照做,沒想到下秒士官獸性大發,將人拖進庫房,性侵得逞。
女兵當時被男兵壓制無法動彈,頻頻反抗,嘴裡不斷喊著「我覺得這樣不好」、「不要」,無奈仍無濟於事。完事後士官叫女兵自行擦拭身體,並整理好衣物。女兵回到營區後,不堪受辱,看見長官放聲大哭,將被侵害的事情向上稟報,事情因此曝光。最後女兵在長官的陪同下,至連江縣醫院驗傷,之後報警向侵犯她的士官提告。
▼女兵不甘受辱,向長官哭訴告發。(示意圖/unsplash)
士官被捕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在庭上表示,他已入伍21年,案發當時剩下半年即可退伍,因此對於犯行相當後悔。法院根據女兵所提供的現場照、LINE對話截圖以及驗傷報報告,認定士官以職務上的權力,強迫與女兵發生關係,已侵害到被害人的性自主權。
法官最後考量士官無前科,犯後也坦承犯行,並履行雙方調解內容,另外被害女兵也同意法院宣告緩刑,最後連江縣地院判士官處以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期間受保護管束,必須在2年內完成240小時的義務勞動。
▼士官最後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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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