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太異想天開?1名人夫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小三,2人發展出婚外情,除了在車上發生性行為外,還曾對小三說「真的...就是會讓妳...就是...痛痛喔?」等濕鹹對話,得知老公出軌的元配,氣得向小三提告求償50萬,但法官調查後發現,人夫害怕小三被告,竟用修圖軟體的擦擦筆,將自己已婚的資訊抹掉,傳給不知情的小三,讓對方以為他是單身,故判元配敗訴,同時要她負擔5400元的訴訟費用。
▼人夫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三。(示意圖/pexels)
法院判決書指出,元配主張丈夫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三,當時介紹欄明確寫下自己是已婚身分,但小三仍然與他發生婚外情,人夫甚至在2020年8月9日在車上和小三告白,並於同日在車上對小三說出「老公的OO,真的...就是會讓妳...就是...痛痛喔?」小三回應「稍微」,元配認為從這些對話,可以證實2人曾發生過踰矩之事。
▼小三和人夫曾在車上發生過多次性關係。。(示意圖/pexels)
然而,開庭時小三辯稱,自己並不知道人夫是有配偶的人,並向法官提供2020年6月3日人夫傳給他的戶籍膳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當時人夫身分證上配偶欄確實是空白的,還說7月10日收到法院通知書時,她非常困惑,並問人夫「你不是離婚了嗎」,對方還回應「是」。
事後法官將小三提供的戶籍謄本和原配提供的互相比照,發現元配提供的戶籍謄本上配偶欄仍記載她的姓名,記事欄同樣有記載2人於2016年10月3日結婚,但小三提供的戶籍謄本上,人夫的配偶欄竟然是空白的,記事欄謹記載人夫在2016年9日2日與元配離婚,怪的是2個戶籍謄本上的編號和列印時間卻完全相同,因此法官認為小三提供的戶籍謄本,是人夫偽造後才給她的。
▼人夫多次向小三說自己是單身,甚至傳給她偽造的戶籍謄本、身分證的照片。(示意圖/pexels)
而且,從元配提供的自白書中,人夫曾說出「約莫2021年7月時,當時她(被告)得知我太太要告她,有了傳票,問了我關於是否已婚的消息,我害怕,所以我用了美圖秀秀這個軟體的擦擦筆,把一些重要資訊先抹去(戶口名簿名冊),讓她安心」,加上小三曾多次在通訊軟體上詢問人夫「你不是說你跟O小姐離婚了嗎」等語,人夫都回應「是」。
因此,士林簡易庭的法官,最終認為元配提出的證據,並沒有辦法證明小三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元配的配偶權,故判元配敗訴,一審的裁判費5400元,也應由元配負擔。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