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印刷廠老闆娘,為了維護家中環境聘用吳姓女子做清潔,沒料到此舉卻讓40多年的婚姻瞬間崩潰,自己的老公竟與吳女發展婚外情,擁吻、摟肩樣樣來,不僅如此,老公還承諾要讓吳女當「老闆娘」。
▼老闆娘找吳女來家中清潔,卻與老公發生婚外情。(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2020年時,老闆娘請了吳女到家中負責清潔、打掃工作,但這個決定卻是一場悲劇的開始,老公與吳女之間竟發展出不正當的關係,她發現兩人會在電梯內擁吻、摟肩,甚至在大庭廣眾之下,大方的牽手逛街,互動親密宛如一對情侶,老公還允諾要讓吳女當「老闆娘」,正宮地位遭到威脅。不僅如此,老公還買車送給吳女,而這台車更變成兩人約會、接送的專屬愛駒。
老闆娘表示,自己與老公結婚40多年,一路以來盡心盡力的扶持對方,沒想到老公有了新歡之後,竟威脅她與子女搬出住處,揚言要變賣房產、離婚,更作勢要打她,遭到這些對待,讓老闆娘氣不過,憤而向老公與吳女求償100萬元。
對此,老公則是連忙喊冤,聲稱現在男女關係跟舊時代不同,即便2人有比較親密的互動,都是因為把吳女當成女兒,而且他年事已高,吳女經常陪同看病,會牽著手是想要扶著自己,關於車輛的部分,他解釋是以每小時300元的代價,雇用吳女擔任司機,強調與吳女之間並無婚外情。
▼老公聲稱吳女是為了要扶著自己,才會有親密舉動。(示意圖/pixabay)
而吳女表示2人會有親密舉動,是因為對方行動不便,自己出於好意才有攙扶行為,至於在電梯擁吻一事,她聲稱是對方突然親上來,當下雖然有感到錯愕、不舒服,但因為工作關係所以忍了下來,不敢表示生氣或有其他激烈反應。
針對被告方的說詞,台中地院在觀看電梯監視器畫面發現,他們互動十分自然,還嘴對嘴互親,並沒有看到吳女所說的錯愕、不舒服的反應,所以不採信2人的證詞,判老公與吳女須連帶賠償老闆娘30萬元。
▼最後2人要賠償老闆娘30萬元。(示意圖/pixabay)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