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提高酒駕刑責,台南地檢署今天表示,今年截至1月26日,南檢已駁回32人有酒駕前科的易科罰金聲請,直接發監執行。
▼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提高酒駕刑責。(示意圖/pexels)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林仲斌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檢方今年視個案狀況,駁回32名有酒駕前科者的易科罰金聲請,這些人因酒駕被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林仲斌表示,南檢貫徹維護民眾公共安全,認定這些人「若准予易科罰金顯難收矯正之效,且難以維持法秩序」,發監執行以杜絕違法者僥倖心態。
▼近日台灣酒駕事件頻傳。(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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