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仁愛路派出所女警寢室熱水器長期故障,一名陳姓男警趁女警在共用衛浴洗澡時,拿著手機越過「淋浴間隔板」偷拍,起初還辯稱只是惡作劇,後續坦承自己犯罪意圖,台北地檢署以《妨害秘密罪》起訴,經調查發現已不是初犯,女警身心受創提告求償163萬。
▼女警在淋浴時遭同事竊錄。(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松山分局中正第一分局發生一起狼警偷拍案,根據判決書所示,2020年9月20日上午10點,女警因寢室的熱水器長期失修,前往2樓共用的浴廁洗澡,不料,洗到一半發現上方疑似出現黑影晃動,女警驚覺事情不妙,立刻把衣服穿上衝出浴室逮人,要求陳男交出手機,並通報主管事發經過。
陳男被告上法庭後,起初辯稱只是在對男同事惡作劇,後續才承認自己有窺探女警隱私的意圖,經調查發現並非第一次犯罪,陳男先前就被以《妨害秘密罪》起訴兩次,台北地檢署確定陳男涉嫌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共2罪,各處判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女警發現不對勁衝出浴室要求陳男交出手機。(示意圖/pixabay)
女警因此罹患焦慮、心律不整、失眠症等身心疾病,需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案發9月20當日做筆錄,以及返回老家靜養損失6日薪水,心理諮商師建議女警未來兩年持續接受心理輔導,女警提出慰撫金150萬,總共求償163萬3996元。
▼女警因此罹患身心疾病需長期服藥。(示意圖/pixabay)
陳男願意給付慰撫金20萬元,以及女警已支出的醫療費用、薪資損害、心理諮商費用,共計27萬3996元作為和解金,希望能獲取女警原諒,事發當日已將手機內影像全數刪除,電腦雲端硬碟也已遭扣押,經確認沒有散播到網路上。法官最後審判陳男應賠償83萬3996元,陳男本職為警察,卻沒有足夠的法律素養,在工作場域對同事下毒手,造成被害者心理創傷。全案可上訴。
法官再勘驗陳男的電腦時,又發現他還有3段偷拍同名女警的畫面。對此,檢察官今天依妨害秘密罪起訴陳男,認為他己不適任警察,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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