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江姓鎖匠去年利用替女子換鎖時,性侵女子得逞,犯後為避免刑責,強逼對方與他合照,並互加通訊軟體LINE好友,假裝二人是合意性交。女方事後報警,警方查出江姓鎖匠有強盜前科,並前往江男住處逮人,但江一度逃逸,直至江男被通緝遭逮捕後才坦承犯案,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江姓鎖匠去年利用替女子換鎖時,性侵女子得逞。(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去,去年1月,被害人因承租的套房門鎖壞掉,看到信箱張貼的小廣告,找來江姓鎖匠幫忙換鎖,江男換完鎖後,收取新台幣1,800元費用後離去。
事後江男再度返回被害人住處,誆稱工具遺留在屋內,江男進屋後見屋內沒人,心生歹念,直接侵害女子被害人驚慌求救,江男隨即對她說「不要叫,不要叫就沒事了」。
▼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見被害人不斷掙扎抵抗,江男竟綁住女子雙手,還差點害她差點窒息,誇張的是,江男性侵得逞後,為規避刑責,要求女子與他自拍,並要求互加為通訊軟體LINE好友,營造2人合意性交的假象。女子事後報警,江男一度逃逸,警方通緝後人才落網,江男雖坦承犯行,但誣指女方開口要他賠30萬。
法官認為江男從事鎖匠工作,卻罔顧職業道德,利用工作之便滿足私欲,無視告訴人之性自主決定權性侵女子,還用危險手段害女子差點窒息,且犯後逼迫被害人合照、加通訊軟體LINE好友,意圖製造與被害人合意性交假象以脫免罪責。加上江男曾因強盜案件,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認定江為累犯,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鎖匠替獨居女換鎖動歪念 硬上得逞還要求合照、加LINE好友
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封面示意圖/pixabay)